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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药监局组织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工作推进会议

    5月21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监局在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组织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工作推进会议。一级巡视员莫合买提·乌斯曼参加会议并讲话,自治区药监局医疗器械监管处及自治区卫健委、医保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及试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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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会议,旨在加强三医联动,继续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创建、赋予、数据上传和共享应用,进一步提升新疆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监管效能和医疗卫生管理效率。 

据了解,今年新疆将通过“三医协作”推广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应用,涉及9大类69个医疗器械品种,并增加了辖区二类医疗器械的应用,助推医疗器械从源头生产到最终临床使用全链条联动,以进一步拓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疗、医保、监管等领域的衔接应用,保障公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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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合买提·乌斯曼敦促作为试点的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加快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他表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是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赋予的身份标识,是医疗器械上市流通使用的唯一“身份证”。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将于6月1日起施行,增设产品唯一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这意味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对促进医疗器械产业数字化和质量安全建设起重要作用。随着自治区第一阶段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正式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逐步推进,以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在医药、医疗、医保等领域的逐步衔接应用,将对医疗器械行业,特别是医疗机构的器械使用管理方面会产生重要影响,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在医疗机构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精细化建设和质量安全建设、提高医疗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多方位信息共享与交换,从而推动医疗器械高效监管和价值医疗内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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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实施“三医联动”机制,第一阶段覆盖医疗器械3家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和1家医疗机构,对形成全区医疗器械监管治理新格局有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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